F-1 新规 9 月 15 日生效:先确认你在不在影响范围
本页每一条都对照联邦公报规则原文核实过(出处见页底,最后核实 2026-09-10)。这条规则影响的不是所有 F-1 学生——判断标准只有一个:2026-09-15 当天或之后,你是否需要(重新)入境美国。
一句话结论:影响范围速查表
规则全名《为非移民学生、交流访问者及外国信息媒体代表设定固定入境期限及延期停留程序》(91 FR 44976),2026-07-17 发布、2026-09-15 生效,取消 F/J 类别的 Duration of Status(D/S)制度。中文圈大量转述把它写成「所有留学生最多 4 年」,这是错的——过渡条款明确保护生效日当天已在美国的 D/S 在读生。
| 你的情况 | 是否受影响 | 关键规则 |
|---|---|---|
| 2026-09-15 当天或之后首次入境 / 再入境的 F-1 | 受影响 | I-94 将是固定日期(Admit Until Date),上限 4 年 |
| 9/15 时已在美国、以 D/S 正常在读的老生 | 暂不受影响 | 可留至 I-20 项目结束日(与 EAD 到期日取较晚者),最晚 2030-11-14 |
| 在读老生,但 9/15 之后出境再入境 | 受影响 | 「upon travel」条款:再入境时即被转为固定日期 |
| 离美 ≤30 天且仅往加拿大/墨西哥/邻近岛屿 | 不触发转换 | 自动签证延期条款(新 8 CFR 214.1(b)(1)) |
五个关键变化
- 固定停留期取代 Duration of Status:入境上限 4 年;项目未读完或需要 OPT 的,须向 USCIS 申请延期停留(EOS,I-539 表)。
- 项目结束后的离境宽限期从 60 天缩短为 30 天。
- OPT / STEM OPT 申请须额外递交 I-539(缴费 + 按指纹)——过渡豁免:2027-03-18 或之前递交 I-765 者免交。
- 学位路径限制:完成某一教育层级的课程后,只能开始更高层级的项目;同级或更低层级受限。生效日前已完成的学位不追溯计入。另含转校/转教育目标限制(DHS 保留延迟实施权)。
- 终版规则没有「某些国家/专业 2 年上限」条款——DHS 明确回应暂不纳入;看到此类说法请核对原文。
老生要记住的三个日期
| 日期 | 含义 |
|---|---|
| 2026-09-15 | 基准日。当天已在美国且以 D/S 正常在读 → 触发过渡保护(grandfather) |
| 2027-03-18 | 在此之前递交 post-completion OPT / STEM OPT 的 I-765,免交 I-539 |
| 2030-11-14 | 过渡保护下授权停留的绝对外限(自 2026-09-15 起 4 年 + 60 天离境期) |
两句必须带的提醒
其一:该规则被列为接受国会审查的 major rule。原文明确——若国会审查改变了生效日,DHS 将在联邦公报另行公布实际生效日或终止规则。也就是说,生效日仍存在被调整的残留可能,一切以 DHS / USCIS 官方发布为准。
其二(连带时效):DHS 另于 2026-08-25 发布拟议规则,拟对所有 H-1B 抽签类申请(含硕士及以上学历豁免)收取 $103,265 费用,公开评论期至 2026-09-24 截止。此前被法院叫停的 $100,000 总统公告费用并未「复活」,但以正式规则程序接棒的提案已经在路上——两个文件是两回事。
常见问题
是不是所有 F-1 学生都变成「最多 4 年」?
不是。2026-09-15 当天已在美国、以 D/S 身份正常就读的学生被过渡条款覆盖:可留在美国直到 I-20 项目结束日与 EAD 到期日中的较晚者,绝对上限 2030-11-14。「最多 4 年固定期」适用于此后入境/再入境的录取。
在读老生寒假回国、之后再返美,会有影响吗?
会。规则原文规定:此前以 D/S 入境的 F/J 非移民,「upon travel」(出境旅行时)将被转为固定日期入境——再入境即适用新制。唯一例外:离开美国不超过 30 天、且仅前往加拿大/墨西哥/邻近岛屿的短期行程(自动签证延期条款)。
网上说「特定国家的学生只给 2 年」,是真的吗?
终版规则里没有这一条。DHS 在回应公众评论时明确表示「at this time」不在本规则中纳入针对特定国家的更短期限;针对高风险国家的入境限制另见其他文件(如 Proclamation 10949),不属于本规则。看到这类说法请回到联邦公报原文核对。
我 2027 年毕业,OPT 还能申请吗?
能。而且在 2027-03-18 或之前递交 post-completion OPT / STEM OPT 的 I-765 表格,过渡期内无需额外递交 I-539;之后再申请就需要 I-765 + I-539 双件。请把这个日期与你的毕业时间对齐规划。
本页为公开政策信息整理,非法律意见。移民法规与实施细则可能变化,请以美国国土安全部(DHS)、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(USCIS)及联邦公报官方文本为准;涉及个人身份规划的重要决策,请咨询持牌移民律师。